很多人说,“如今的女人恋爱结婚,不谈感情只谈钱”和“扶弟魔要不得,可能会毁了男人一生”。
不可否认,这类女人确实存在,她们经常被人口诛笔伐。但是那些结婚前算盘打得千里之外都能听见响声的男人同样不少,他们的做法是否也应该被人所知晓呢?
近日看到一位男士分享自己的经历,很有看点,不知道他到底是想被骂呢?还是被骂呢?
不过,他的经历值得大家深思,关于金钱和感情,到底是该如何平衡。
陈先生和张小姐恋爱谈了7年,算得上感情深厚。张小姐家经济条件很不错,她本人也是留学回国自己创业的白富美,而陈先生的家底就很微薄了,父母在农村种地,他自己除了长相好以外仅有的身家是月薪5千。
走到谈婚论嫁的阶段,张小姐及其父母考虑7年的感情很难得,对于陈先生并未提过多的要求。考虑张小姐父母那边来宾贵重,只希望能够把婚礼办得体面一些,外加一个钻戒和五金饰品(价格不在意图个好兆头就行)。
女朋友一家这般通情达理,是个正常男人怕是都得偷着乐,但是陈先生却不是这样的,因为弟弟买房的事情,女朋友居然只认钱不认人,可是太过分了!
陈先生有一个弟弟,去年刚大学毕业,但是工作尚未敲定,却想着说先买个公寓,以后工作了也方便有个地方住。一家人商量以后,发现要实现这个目标存在问题,因为家里仅有的一点积蓄要拿出来给陈先生办体面的婚礼。
那么怎么办呢?陈父陈母提出“咱儿媳妇那么有钱,肯定不差这点钱,可以跟她借呀!”这个主意得到弟兄二人的一致认可。
张小姐不差钱是真的,平时买个包几万十几万都是很随意的事情。张小姐出手大方也是真的,在陈先生生日时,也曾送过几十万的车。
于是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早上,陈先生心情颇好地向张小姐发了个信息,“弟弟买房缺首付款,你也知道我家没什么钱,你想要婚礼办得好一些,我家的钱就都花在这上边了,现在想跟你借点钱。”
张小姐很爽快,直接问要借多少,陈先生说:“不多不多,就二三十万,他就是买个公寓,方便工作的时候住一下。”张小姐表示,借钱可以但是要弟弟给写个正规借条。
其实,这在自己做生意的张小姐看来是很正常的事情,毕竟亲兄弟还要明算账呢。但是陈先生的心情却一下子不美丽了,然后他发自灵魂的疑问脱口而出,“没必要吧,咱俩不是很快就是一家人了吗?更何况你又不差钱,怎么还计较这点钱?”
“你看看你说的这是什么话?结婚的房子、装修、车子和婚纱都是我家出的,彩礼一分钱不要,我还会带着嫁妆钱,你家买个戒指办个婚礼就掏空了家底,这不是我的过错。再者说,我不差钱也不能白给你弟几十万。”张小姐是个讲理的好女人,只是就事论事的说理。
本以为这样的话说出来,有点脑子的人都能想明白该如何做,但是陈先生却有他坚持的理由。陈先生说:“我们结婚我的压力很大,我跟我弟两人本来只养两个老人,但你是独生女,家里有两个老人要养,结婚后等于是我跟你要一块养四个老人。我弟弟结婚后,那就相当于是我俩跟他们夫妻一块养四个老人,压力一下子就分摊了。现在帮帮他又怎么?
这话我看了两遍也没明白这笔账是咋算的,张小姐的家庭条件甩开她多少条街,还需要他分担什么养老压力,得了便宜都不卖乖的人,还真是理直气壮呢!
张小姐有没有气到不知道,但她依然保持风度给他讲理:首先,她的父母有退休金,而他的父母没有;其次,赡养老人是儿女的义务,不是谈这事的筹码,独生子女也不是自己的选择;最后,你家条件不好也不是因为我,这个锅不属于我。
看看人家这条理分明的论述,作为旁观者的我们早都被说服了,但陈先生仍然不死心。他说:“又不是不给你还,他找到工作就还你,写借条有什么意义?说白了你就是防着我们一家,结婚的房子不也没写我的名字嘛,而且生日的时候送我的奔 驰也不是很贵。”
“车子就算不贵你自己现在还是买不起,房子是我爸妈全款买的,属于婚前财产,你要想加名字我无所谓。至于你弟弟,他是你父母的儿子,不是我的儿子,要借钱可以,看在你的面子上写个借条多少都借,但是什么时候还怎么还,都要写清楚。”张小姐的心里有了怒气,话开始往直白了说。
这下陈先生也听懂了,眼看着谈不拢了,也不由的开始生气,对张小姐说道:“不明白你为什么算计的这么清楚,一家人不说两家话,但在你眼里钱大于家人,这就是认钱不认人!”
张小姐表示,既然如此三观不合,那么要不就别结婚了。
关于此事,圆圆姐是这么看的,有不同见解欢迎留言讨论!
张小姐是认钱不认人的人吗?她只是没有恋爱脑罢了,作为一个有自己创业的女人,她的金钱观更理智。虽然可能显得没有那么重的人情味,但她这样的处理方式反而不容易引发矛盾。
很多人都害怕“扶弟魔”,不单纯是因为他们给了弟弟多少钱,而是他们的眼里心里始终将弟弟和原生家庭放在了第一位。
按理说,女孩子结婚以后兼顾着娘家没有错,毕竟是生养自己二十多年的血脉亲情,需要付出精力和金钱去维护。但是对于成婚的男女来说,婚后的组成的小家庭的经营我们应该付出更多。
此外,婚后的收入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,并不是说对方不缺钱,自己就可以随意拿去补贴父母或兄弟姐妹。从根本上来说,无论是丈夫或妻子,都没有养活伴侣亲属的义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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